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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打造粤台经贸合作热点地区

访问量:1940次   日期:2011年04月20日
记者近日从市台办获悉,我市将紧紧抓住汕头经济特区扩围到全市这个难得的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弘扬特区精神,发挥对台优势,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全力推进汕台经贸合作交流,打造粤台经贸合作热点地区和粤台交流交往先行区。

近年来,我市按照“以对台工作促进海西建设,以海西建设服务对台工作”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项措施,促进对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融入海西经济区,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台商对汕头的投资领域逐步拓宽,规模越来越大。目前台资已居我市利用外资第二位,成为汕头外向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批准注册台资企业631家,合同投资总额16.68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额11.23亿美元。汕台海上货运直航持续巩固发展,已逐步发展成为对台经贸合作的重要通道。2010年全年航线货物运输共完成2.6万标箱,比2009年增长47.8%;今年前3个月完成6082标箱,同比增长43.4%。

据悉,下阶段我市将全面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汕头纳入国家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及海西经济区区域中心城市为契机,对照《规划》提出的支持汕头、粤东沿海发展区的相关政策、产业、项目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部门工作责任,整体推进。争取在对台经贸、投资、航运、交通、旅游、科技、文化、教育、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

我市将全力推进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建设。将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相对接,切实发挥好探索创新和对台政策的先行先试作用。一是继续推进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和广东省海峡两岸合作南澳实验区建设申报。二是认真研究、用足、用好政策。抓紧做好国家、省对口部门沟通和对接工作,用好特区的试验权和立法权,尽快研究出台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有关政策措施,争取将海西经济区、两岸框架协议和经济特区等政策延伸到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三是高起点谋划南澳实验区建设。探索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高端现代服务业发展上先行先试验,力争将广东省海峡两岸合作南澳实验区建设成为汕头率先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的核心功能区。四是加快建设粤台物流园区。做大对台货运直航,力争粤台物流园区建设成为一个集交易展示、保税仓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息处理、金融结算和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中心。五是推动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建成名、优、特、新农业品种试验和生产示范、高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开发、农产品出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经济园区。六是推动粤台合作南山湾科技园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省、汕头市承接台湾资金、技术和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

同时,我市将继续拓展汕台经贸关系。巩固现有对台经贸合作成果,抓紧制定实施汕台产业对接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鼓励台资企业参与我市新兴战略性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调结构转方式、发展新兴产业的要求,主动对接台资光电、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推动台湾现代服务业进入汕头,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重点吸引台湾知名企业集团在汕头设立区域总部或区域总代理等。积极组织开展汕台农业互访交流活动,寻求合作商机,进一步发挥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等优势,加快台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直接推动汕头特色农业、效益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强与台湾基层农会等组织的联系,推进汕台农业合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认真做好台胞、台商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推进汕台文化交流合作,积极推进海西区域合作交流。(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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